關鍵詞:中國法律史 傳統法律 傳承 發展
摘要: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之初,中國法律史學是最早復興的法學學科之一,但限于當時的知識導向,中國傳統法律只能通過“國家與法權歷史”的形式得以傳承。改革開放以后,中國法律史學是最早興盛發展的法學學科,傳承與發展的研究工作主要沿著制度史和思想史兩個方向展開,在史料整理、考證解釋、通史、斷代史和專題研究諸方面均取得豐碩成果。在全面實施依法治國方略、實施傳承與發展傳統文化工程之際,如何“闡釋建構,貫通古今”,為建設現代化法治國家提供文化支持,成為傳承和發展傳統法律的時代主題。
四川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雜志要求:
{1}插圖下方應注明圖序和圖名。表格應采用三線表,表格上方應注明表序和表名。
{2}稿件一般應包括標題、摘要、關鍵詞、正文、注釋等部分。
{3}引征二手文獻、資料,需注明該原始文獻資料的作者、標題,并在其后標注“轉引自”及該援引的文獻、資料等。
{4}征稿要求論點明確、數據可靠、邏輯嚴密、文字精煉,每篇論文必須包括題目、作者姓名、作者單位、單位所在地及郵政編碼、摘要和關鍵詞、正文、參考文獻。
{5}來稿應在篇首頁的地腳處注明基金來源(項目名稱及編號)、作者簡介(姓名、出生年月、性別、職稱、學位、從事專業或工作)和電子郵箱、手機號碼等。
注:因版權方要求,不能公開全文,如需全文,請咨詢雜志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