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結果無價值論 正當防衛 聚眾斗毆
摘要:在正當防衛的本質問題上,基于結果無價值論的優越利益說或法益衡量說在司法實踐中更具可操作性,而基于行為無價值論的社會相當性說在我國這樣一個處于轉型期和網絡活躍期的社會中,不僅不具有實踐可操作性,而且十分不可靠。在正當防衛的成立要件上,事情起因的正當與否、防衛意圖的存在及正當與否,不能左右正當防衛的成立。過于關注防衛意圖甚至將防衛意圖前置到事情起因正當與否上的行為無價值論,反而會引起更多紛爭,無法實現行為無價值論所期望的刑法之公眾認同。通過對常熟聚眾斗毆案的分析,可以看出結果無價值論關于正當防衛的立場具有更強大的解釋能力和現實可操作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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